
公告日期:2022-01-28
关于对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1 号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你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2.25 亿元至 2.45 亿元,扣除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2.24
亿元至 2.44 亿元,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 53,000 万元至 63,000 万元,
扣非后净利润-22,000 万元至-33,000 万元,预计净资产 1,300 万元至11,000 万元。你公司因 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如下事项:
1、业绩预告称,公司与部分债权人签署债务豁免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形成债务重组损益约85,354万元。
(1)请核实上述债务重组对方豁免行为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前是否已获得有效、充分的授权,相关行为是否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结合上述情况明确说明上述债务豁免是否确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
(2)请说明上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对你公司 2021年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你公司净资产为-56,273.38 万元。
请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债务重组规避退市风险的情形。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未
将彩量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代理采购款可回收性等事项。请说明你公司为消除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最新进展,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4、你公司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2 年 2 月 11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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