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预案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股东尤其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如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的具体计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和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为每年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充裕,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现金分红比例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利润分配应当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如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可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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