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4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4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合理、充分地发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法定职能,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治理质量和水平再上台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并参照同类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
董事是指本方案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包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根据董事的职务和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以及同类上市公司相同岗位薪酬水平,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1、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年度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独立董事的年度薪酬标准为(单位:人民币万元/年):
职务 固定薪酬
独立董事 41.70
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或补贴,按《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2、执行董事
(1)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
以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薪酬外,同时领取董事薪酬。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比例为 1:1。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为每个财务年度,年度绩效考核期限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业绩达成情况等,完成对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上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工作并确认考核结果。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2)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
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比例为 1:1。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为每个财务年度,年度绩效考核期限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业绩达成情况等,完成对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上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工作并确认考核结果。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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