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8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签署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德军和陈小英、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投资”)的通知: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二》(以下简称“《购股权延期协议二》”)。
2、根据《购股权延期协议二》约定,阿里网络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8 年 12 月 27 日
(含当日)期间(“行权期”)向德殷投资和陈德军、陈小英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二”)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 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3、《购股权延期协议二》项下的股权/股份转让尚未发生且未来阿里网络是否行权、拟行权的比例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购股权延期协议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如阿里网络根据《购股权延期协议二》的约定进一步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5、本次公司股东签署《购股权延期协议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及相关方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购股权延期协议二》签署事项
1、签署《购股权延期协议二》的背景
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
购股权协议》(以下简称“新《购股权协议》”)。根据新《购股权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有权
自新《购股权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含当日)期间向德殷投资和陈德军、陈小英
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 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 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 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新《购股权协议》的主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
权转让暨权益变动、签署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基于上述新《购股权协议》约定的原行权期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到期,德殷投资、陈德军、
陈小英及阿里网络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
(以下简称“《购股权延期协议》”),将上述行权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27 日(含当日)。《购
股权延期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基于上述《购股权延期协议》约定的原行权期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即将到期,以及行权价格
需要按照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现金分红进行除息调整,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
里网络一致同意对《购股权延期协议》进行修订,并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签署日”)签署了
《购股权延期协议二》。
2、《购股权延期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购股权延期协议二》由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共同签署。
(1)行权期
各方同意,阿里网络有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8 年 12 月 27 日(含当日)期间向德殷投资
和陈德军、陈小英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 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 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 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购股权”,德润二 100%的股权及恭之润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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