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德勤华永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
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 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3.5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6.60 亿元。德勤华永为 61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为 1.97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德勤华永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德勤华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斌,自 2006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斌先生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雪宇,自 2019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王雪宇先生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一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步君,自 2004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于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2025 年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按照规定进行了项目质量复核,能够保证项目质量。
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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