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专业指导等职责,有效推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春玉女士、李洪武先生、孙波先生,其中刘春玉女士、李洪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且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刘春玉女士担任,委员均具备丰富的财务、法律、管理、审计等领域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委员会履职提供专业支撑,保障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并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履职范围等内容,为审计委员会规范履职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依据,推动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共召开 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未对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议案
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25 日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10月 23 日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外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指导、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评估等工作,有效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切实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且与公司在业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未发现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该机构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议案已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在 2024 年度年报审计等定期报告审阅过程中,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进度等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及时整改。同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抽查核查,评估其审计程序的充分性和审计结论的合理性。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计提、支付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审计费用定价公允、合理,与审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相匹配。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确认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结论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
(二)指导与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和风险防控重点,对内部审计的范围、重点领域、工作安排等提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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