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20:12:01 股吧网页版
三维化学: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春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春玉)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履职;2025 年内多次实地走访调研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高管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决策与管理活动提供专业意见;按时出席公司 2025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春玉,1972 年出生,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康涅狄克大学会计系访问学者。历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助教、讲师,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目前兼任得利斯独立董事、一诺威独立董事、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本
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出席董 现场方式 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股东会 出席 缺席
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刘春玉 4 3 1 0 0 2 2

报告期内,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 议案均投同意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情况,无反对、弃权情 形,亦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1 1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召集、出席了审计委 员会的会议,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 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定期报告、决算报告、内控报告及其 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程序和流程,对其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 督作用。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汇报,对公司内部审计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独立、公正,并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