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5-01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提案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提案 3《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提案 4《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5.00 提案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提案 6《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
告》
7.00 提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提案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 √
议案》
9.00 提案 9《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 √
案》
10.00 提案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 √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11.00 提案 1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 √
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1、提案3—提案11已由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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