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 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 )第 00008345 号),202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95,438.6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622,978.7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282,863,703.06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1,986,075,548.22 元。
因公司 2025 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不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2025 年度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4,595,438.67 59,685,334.17 -971,207,098.0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306,237,716.9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82,863,703.0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92,308,775.07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无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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