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变芬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077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3,554,5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9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9,706,0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848,5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118%。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长峰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1,832,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30%;反对 1,223,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3%;弃权 49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7%。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658%;反对 1,223,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1%;弃权49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2,577,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7%;反对 67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2%;弃权 299,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1%。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7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26%;反对 67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29%;弃权 299,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佳乐律师、余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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