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杨东坡、张琦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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