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29 18:43:41 股吧网页版
*ST圣莱: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30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 圣莱 公告编号:2021-09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1、特别提示:本次受赠资产的目的是基于公司进一步补充完善业务资质和在新地区开拓业务所需,本次受赠对公司 2021 年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任何实质影响(不会因此增加 2021 年营收或利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公告全文,秉持专业理性的投资理念,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关联方深圳盛荣实业有限公司、黄阳森将其持有的美世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赠与公司,且不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

3、本次受赠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5、在本次受赠资产过户完成后,美世建设(深圳)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深圳盛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荣实业”)、黄阳森将其持有的美世建设(深圳)有
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赠与公司。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盛荣实业、黄阳森
签署关于本次受赠资产的赠与协议。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东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西藏
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宝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同科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洲际通商将其持有的公司 25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晟新创将其持有的 15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后,宝同科技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同科技控制人黄阳森先生将成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盛荣实业为黄阳森先生同一实际控制下企业。

3、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孙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赠与不附任何义务或条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深圳盛荣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46H49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 B 栋 1101B

法定代表人:黄阳森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码产品、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LED 光电产品、手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矿产品、有色金属和金属材料(不含煤炭等限制项目)的销售;汽车销售;黄金、白银、贵金属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无线数据终端、导航定位系统终端、车联网终端、物联网终端系统软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智能穿戴产品的生产及销售;LED 光电产品、手机的生产。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4 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黄阳森

三、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为美世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公司名称:美世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K794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 B 栋 1101B-1

法定代表人:钟俊欣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劳务分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建筑劳务分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防水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