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蔡高锐,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经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决策与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与良好职业操守,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已按规定完成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及信息披露。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所需的专业判断与审慎履职能力。
二、核心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与决策参与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经股东会选举正式履职。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无缺席、无反对或弃权情形。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
1.审计委员会工作: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委员会工作规则,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审核、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提名、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沟通函(年度预审及审计前)、公司 2025 年度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工作方案等事项进行全面审阅、充分研讨与审慎表决,认真履行召集人职责,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决策客观公允。
2.提名委员会工作: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与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等议案,为公司治理与团队建设提供专业保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
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无相关出席及表决事项。
(四)多方沟通与现场履职
本人任职后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内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对接,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控体系、财务运作及年度审计进展;通过资料研读、沟通问询、会议审议等方式开展履职工作,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确保履职独立、客观、审慎。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
本人始终坚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运作、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关键事项。任职期内,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将持续发挥独立监督作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成效
1.内控与法人治理:认真学习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关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规范运作情况,确保公司治理合法合规。
2.信息披露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定期报告工作:积极参与公司 2025 年度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计工作,对报告编制的合规性、严谨性予以重点关注与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关联交易与担保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培训学习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强化独立性意识与专业履职能力,确保严格按照监管规定与公司制度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他说明
1.任职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任职期内,无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及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姓名:蔡高锐
电子邮箱:lams25@163.com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与配合。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持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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