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致同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执业质量、独立性等方面合规有效,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公允,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2011 年 12 月 22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由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编号 NO.0014469,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金融审计等执业资格。
致同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
合伙人:李惠琦。截至 2025 年末,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人,注册会计师
1,3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
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二、执业记录
(一)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加入致同所执业,201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逾 1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震霆,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加入致同所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加入致同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曾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执业事项,被福建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期间,致同所就重大会计处理、审计判断、独立性管理等事项及时与内部专业技术部门沟通咨询,有效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分歧事项解决
致同所已建立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项目组与质量复核人存在意见分歧时,需咨询专业技术部门并形成书面备忘录;分歧未解决前不得出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无未决分歧。
(三)项目质量控制
致同所对公司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部复核与独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两级复核程序,对工作底稿实施全面复核,审计流程与质量控制符合执业准则要求。
(四)质量管理体系与缺陷整改
致同所已建立覆盖风险评估、内部治理、职业道德、客户关系、业务执行、人力资源、
信息沟通、监控整改八大要素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未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工作方案
致同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可执行的审计工作方案,重点关注收入确认、公允价值计量、信用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结构化主体合并、关联方交易等关键领域。审计工作按预审、终审分阶段推进,时间安排合理,与公司内审部门、审计委员会保持有效沟通,保障审计报告依法按时披露。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为公司配备了专职审计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后台提供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专业支持。项目合伙人、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合伙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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