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2 20:51:21 股吧网页版
立讯精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3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立讯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2 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35 元/股调整为 25.15 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