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3:06:03 股吧网页版
立讯精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财政部相关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
[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公告规定,准则解释第 19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准则解释第 19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及规范。该解释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对公司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
则。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