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立讯精密”)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分别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6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年发放,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年终奖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年终奖经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定结果,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6-029)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激励约束体系,有效激发董事及高级管理团队履职效能,保障核心管理团队稳定性,促进企业经营效益持续提升,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称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2026 年薪酬方案
1、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称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 16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且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计划。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执行董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但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如职工代表董事等),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任职的,其具体薪酬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可能的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并以绩效评价作为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
4、薪酬发放和追索支付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津贴原则上按年发放;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执行。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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