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诚信、勤勉、忠实、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雁,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
师、研究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四川师范大学后勤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科科员,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财务处副处长,现任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财务资产部部长。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除公司职务外,未兼任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相关任职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除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能够独立履职,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干预。
经自查,2025 年度本人独立董事任职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自查结果已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独立性进行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确认本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1 次。本人均按
时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研读会议文件与相关资料,审慎研讨并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沟通,结合专业视角发表合理意见,独立、谨慎作出判断,助力公司科学决策。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法定审议程序。本人严格依规履职,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无缺席、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形,未提议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席次数
鲁文华 9 5 4 0 0 否 2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规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1.审计委员会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方面,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推动委员会规范运作、勤勉尽责。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全程亲自出席并主持所有会议,对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会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听取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汇报,审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与执行,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职能。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方面,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相关议案,客观
评定履职成果,提升公司薪酬考核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4.独立董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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