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伟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伟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王伟名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生效后,王伟名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完成全部工作交接,不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无任何公开承诺事项,亦不存在公开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王伟名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2026 年 4 月,公司非独立董事王伟名先生就拟辞去公司相关职务事宜与公司进行预
辞职沟通,明确因个人原因后续将正式递交辞职申请。为提前做好董事会人员衔接筹备工作,确保董事会治理结构完整、运作规范,避免因正式辞职导致岗位空缺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补选许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研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王伟名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研先生: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大连市财政局主任科员,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处长,大连普湾新区办公室副主任,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大连三寰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熊猫绿能(北京能源国际)首席政务官,招商局投资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欧力士(中国)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许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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