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的监督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6 年初,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公司审计结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及各专项说明出具情况的汇报,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专题沟通,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并对相关审计成果
进行审慎复核。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独立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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