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4
关于对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295 号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合作成立养殖公司协
议书的公告》,称与供应商河南方牧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牧商贸”)、郑州牧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康贸易”)、河南牧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达商贸”)签订合作协议,分别出资成立公司,开展生猪养殖业务。拟成立的三个公司注册资本均为 10,000万元,公司以猪舍出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方牧商贸、牧康贸易、牧达商贸以债权和种猪出资金额分别为 4,000 万元、3,000万元、3,000 万元。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截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十四个交易日
低于面值。请结合本次交易的必要性,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抬拉股价的情形。
2、关于出资方式,请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公告显示,方牧商贸、牧康贸易、牧达商贸拟以债权和种猪出资,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64 号《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新公司能否顺利工商登记注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说明上述合作方使用债权加种猪出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新公司在注册过程中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公告中所述不确定性的具体情况。
(2)公司拟用于出资的猪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区、占地面积、账面价值、评估价值、目前的使用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
(3)请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项目资金来源,请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方牧商贸、牧康贸易、牧达商贸拟用于出资的债权金额分别
为 623 万元、721 万元和 1,500 万元,公司拟投入流动资金合计 1,800
万元。请说明公司拟投入资金的来源,以及在公司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上述资金进行投资而非还债的原因。
(2)方牧商贸、牧康贸易、牧达商贸拟投入种猪金额分别为 3,377万元、2,279 万元、1,500 万元,拟投入流动资金的金额均为 2,400 万元。请说明上述合作方与公司最近两年的交易情况、交易金额,并结合其注册资本说明上述合作方的资金来源、是否有能力投入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收到公司偿还债务情况下即进行大额资金投入的商业合理性。
4、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年出栏 400 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出栏20 万头商品肉猪,项目投资总额为 16,053 万元。请结合前次披露数据,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合作养殖 1万头种猪,年出栏 20 万头商品猪”项目拟投资总金额,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预测是
否充分,详细分析上述项目的可行性。
请你公司对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19 年 7 月 26 日前将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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