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1,507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5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5.10 亿元
2024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3.49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2.38 亿元
客户家数 518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20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含 A、B 股)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
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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