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循环经济主业,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紧扣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循监管层“坚守主业、做优实业”核心导向,以打造国内一流科技型能源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商为战略目标,坚定践行“一轴双翼”发展路径,持续巩固热电联产主业根基,将“稳存量、优结构、提效率”作为经营发展核心任务,深耕核心市场区域,以“异地复制、标准化运营”模式拓展业务,推进相关基地升级扩建,完善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网络,强化精细化管理、严控成本,推动主业发展提质增效。同时,精准把握固(危)废资源化处置产业发展机遇,推动业务从“单一加工”向“掌控原料、统筹产业链上下游”、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双提升”转变,深挖业务附加值,加快在建项目投产,布局新兴业务,培育新利润增长点,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
二、强化科技创新,培育环保领域新质生产力
落实国家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响应资本市场对新质生产力的价值认可,构建完善的科创体系,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固(危)废高效处置、稀贵金属回收、环保装备智能升级、节能降碳等关键技术攻关,建
立“研发-中试-产业化”全流程转化机制,推动科研成果落地应用;紧扣“双碳”目标推进绿色转型,实施机组节能降碳与智慧化升级,拓展绿电配套、碳资产管理等业务,搭建生产运营、环保监测、客户服务一体化智慧平台,逐步实现从传统环保服务商向科技型环保企业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严格遵循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定,响应监管层“全面强化上市公司合规治理”的要求,结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特点,厘清党委、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对照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董高薪酬等最新规定,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及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常态化合规风险排查与内控审计机制,加强董事、高管及核心岗位员工履职培训,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职,强化风险防控,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办法及监管指引,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披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构建高效合规的信披体系,优化信披内容与形式,提升信披针对性、简明性与可读性;搭建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现场调研等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主动披露公司经营、项目、环保等核心信息,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深化 ESG 管理,定期编制并披露 ESG 报告,系统展现公司环境、社会责任与治理成效,推动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精准匹配,增强市场认同感与信心。
五、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共享发展红利
响应监管层“稳定分红预期、提升分红水平”的导向,结合公司国有控股属性与经营现金流状况,严格执行长期股东回报规划,构建持续、稳定、积极的现金分红机制,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投入的前提下,保障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建立股东回报与公司业绩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多元化回报方式;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精准传递公司价值,培育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平衡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短期回报,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协同提升。
公司将以本行动方案为指引,坚守主业、深耕创新、规范治理、回报股东,全力实现公司质量与投资者回报双提升,为资本市场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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