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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1 21:30:43 股吧网页版
新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出具的《关于修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通知》。基于实际情况,蜀道集团拟对前次于2025 年11月7 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进行补充与变更。

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修改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
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蜀道集团于本次重组期间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自蜀道清洁能源剥离的资产(包括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水县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丹巴富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新增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
先让渡予上市公司;

2、关于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水县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丹巴富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将该等公司委托给蜀道清洁能源进行经营管理,同时本公司将结合相关资产合规手续完善情况、业务经营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等,定期评估该等清洁能源资产是否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本公司将争取在本承诺函出具后 5 年内,促使和推动前述资产达到可以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并完成向上市公司的注入工作,前述资产已经注销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的除外。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二、承诺变更的原因

蜀道集团自出具前次承诺函后,积极履行相应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针对本次交易新增剥离的吐鲁番恒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蜀道集团补充进一步承诺,明确对新增剥离资产的后续安排以及避免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措施。

此外,由于前次在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蜀道集团基于更加严格的口径将所有新增投资事项均纳入限制范围,可能会对未来的产业投资与股权合作事宜带来一定限制。考虑到在不对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带来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由蜀道集团利用自身资源与资金等优势,对暂不满足上市公司收购条件的潜在优质资产先行收购并培育,待条
件成熟后再择机注入上市公司或进行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将能够协助公司更好的把握潜在商业机会,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因此,本次蜀道集团修改与补充承诺内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蜀道集团拟变更后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自蜀道清洁能源剥离的资产(包括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水县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丹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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