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预案/调整前 正式方案/调整后
公司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
源 60%股权,其中,蜀道清洁能
源持有的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
公司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 有限公司 51%股权、黑水县天源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四
源 60%股权,其中,蜀道清洁能 川鑫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78%
拟置入资产 源持有的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 股权,蜀道清洁能源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51%股权不纳入本次交 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易范围(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 的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
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欣智造科技 公司 100%股权、四川丹巴富能水
有限公司 100%股权除外) 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四川
彭州铁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80%
股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
公司 40%股权不纳入本次交易范
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
“一、《重组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现就该规定中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提出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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