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罗哲,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025 年,我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权利,积极参与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因工作变动,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
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 1970 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新筑股份独立董事。现任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人力资本开发研究所所长(学术机构),擅长人力资源管理。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和 10 次股东会。本人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和负责任的原则,细致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所有会议中,我对审议的议案均表示赞成,未对任何议案表示反对。本人谨慎行使表决权,助力董事会正确决策。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16 0 16 0 0 0 7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时积极提出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4 4 7 7 2 2 2 2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6 次,本人均
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表决结果
《关于 2025 年预计发生日常 同意
2025 年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24 日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减值测试结果及补偿方 同意
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
月 3 日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 同意
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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