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谭洪涛,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九次临
时股东会选举,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 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审计处处长,纽约城市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和 10 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
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会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会议审议任何议案提出异议。2025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1 1 0 0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上述相关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已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沟通机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及外部审计计划,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切实维护审计独立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工作重心,始终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将积极与投资者对话,听取建议和解答问题。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始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在公司
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 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了解和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现场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运营动态,并与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在此基础上,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持续跟踪公司运行状态。公司为配合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开始任职,任职期间内未发生需重点
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履职时间尚短。在未来的任职期间,本人将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洪涛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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