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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7:34:42 股吧网页版
双塔食品: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6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7.95元/股。公司2025年7月8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7月15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7.95元/股调整为7.93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5-015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1、2025年6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6,283,9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4%;最高成交价为6.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99,471.25元(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10月14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7.93元/股。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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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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