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届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职务按照员工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按月发放。如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则按新的方案实施;
(二)不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
(三)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任职人员的人岗匹配度情况,差异化设置基本年薪标准;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结合绩效考核、公司经营情况和业绩完成情况,根据相关政策核定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与较长期内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激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四、其他说明
(一)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执行,按月度发放;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采用月度发放和年度结算结合的形式支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按照月度预发、期末结算、递延支付的形式发放。中长期激励依据专项激励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年内换届、改选、退休、组织调动、辞职等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在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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