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广田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359041F。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10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GRANDLAND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红
岭北路2188号广田大厦30层。
邮政编码:518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0,962,363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具体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
副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
动,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人居环境的改善,
科学管理、理性经营,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作品和高质量的服务,为员工构筑成就自我的工作平台,为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经济收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承担境内、
外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水电设备安装;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的设计、生产、制作、安装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安装;建筑装饰石材加工、销售及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服务;建筑装饰软饰品设计、制作、安装以及经营;新型环保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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