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6:07:58 股吧网页版
润邦股份: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润邦股份”)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而制订。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能

1、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由公司总裁具体负责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财务总监直接分管。公司及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配备适当的财务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财务会计业务。

2、公司实行相对集权式的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公司及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设置财务部门,执行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核算体系。

3、财务部门的职能:

3.1 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润邦股份会计政策》、各级财税法规以及公司的各
项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财务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 进行资金筹划,协助公司从合同、预算、成本、收付款管理、职权分配、绩效考核
等各方面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3.4 参与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反
映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财务信息支持。

3.5 对公司资产的出入、验收、领用、保管等进行监管,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6 依法计缴国家税收。

3.7 通过合同签订、合同结算、款项支付、费用报支、财务核算、物资发运等方面的审
核审批,对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对违法违规及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及时履行上报职责。

3.8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4、会计的工作职责:

4.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确
保公司账务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4.2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范的业务流程,认真履行公司运营过程中物流管理、
资产管理、成本管理、预算控制、税收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各项审核职责。
4.3 坚持公司成本管理及预算控制的基本原则,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公司运营
成本和利润数据,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参谋。

4.4 确保各管辖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的各类报表统计数据上报的准确性、及时性。

4.5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5、出纳的工作职责:

5.1 保管公司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根据公司制度执行相关收支活动。

5.2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
现金。

5.3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5.4 严格管理支票等票据,按照票据管理制度办理使用手续。

5.5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5.6 负责与银行、外汇管理部门沟通,做好外汇收结汇的工作。

5.7 确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账实相符,负责按时提交资金计划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反
馈。

6、财务监督职能:

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公司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6.1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会计凭证不予受理并向直接主管或财务总监报告;对记载
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会计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6.2 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
应当立即向直接主管或财务总监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

6.3 对财务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损或可能有损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应
予以制止或纠正,并严格履行上报职责。

6.4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