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闫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闫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及律师执业资格。历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现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6月至今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会 2 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加会议
闫兵 6 4 2 0 0 否 2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本
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4.《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5 年 4 月 28 日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议案》;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6.《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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