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6-037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
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
司拟根据境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
际情况等,修订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二、《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比表如下: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公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除外。 的除外,上述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
包括依照香港法律不时生效的有关条例所定
义的认可结算所及其代理人。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
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
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H 股股东名册正本的
存放地为香港,供股东查阅,但公司可根据适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
用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
的规定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股东按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H 股股东名册正本的
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
存放地为香港,供股东查阅,但公司可根据适
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
用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务。
的规定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股东按其所持
任何登记在H股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或者任
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
何要求将其姓名(名称)登记在 H 股股东名册
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