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7:31:13 股吧网页版
大金重工: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5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23.01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融资租赁等融资行为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财务负责人均有权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区祥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凌能源”)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5.25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祥凌能源以其项目建成后拥有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 13.2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祥凌能源以其项目建成后拥有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借款用于建设大金重工曹妃甸区 70 万千瓦陆上风力发电项目(35万千瓦市场化项目),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区祥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鸿能源”)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 5.25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祥鸿能源以其项目建成后拥有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5年,祥鸿能源以其项目建成后拥有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借款用于建设大金重工曹妃甸区 70 万千瓦陆上风力发电项目(35 万千瓦保障性项目)。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盈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璟能源”)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不超过 4.7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用于建设大金唐山丰南 25 万千瓦风电项目。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邮储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906,542.61 万元。其
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905,348.98 万元(包含因开展海外海工业务,公司向子公司蓬莱大金提供的担保 1,526,108.6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262.0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