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光杰)
各位股东:
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曲光杰,1983 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历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任高级经理及内核委员、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内核委员、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中科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召开董事会前,积极了解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为契合最新《公司法》要求,适配公司筹划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战略部署,公司对三会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为保障制度修订内容落地
见效、切实提升治理层合规履职水平,公司针对性地组织了新《公司法》及配套
规则、香港上市规则专题培训,进一步筑牢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香港上市后的合
规运营基础,本人全程现场参与全部培训,有效提升了自身合规履职能力。
本人本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7 次;对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参加 5 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
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出的议案。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任职期间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全部 5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部 7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全部 2
次会议。
(四)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 开会时间 会议内容
称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投资建设河北唐山曹妃甸海工基地一期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 年 1 月 3 日 3、《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战略与可持续 4、《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发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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