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7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2,03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对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审计方案、重点关注事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通过了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3、2026 年 2 月 28 日,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对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要审计程序与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初步审计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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