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5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23.01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融资租赁等融资行为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财务负责人均有权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清偿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公司为其中 3 亿元敞口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大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大金”)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 0.7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清偿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前述 0.5 亿元授信敞口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口大金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大金”)
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 0.7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均为为 1 年,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清偿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其中 0.5 亿元、0.8 亿元授信敞口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平安银行、广发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安盟大金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盟大金”)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 0.7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清偿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其中 0.5 亿元授信敞口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区祥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鸿能源”)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自贸区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5 年,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清偿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前述 2.5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区祥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凌能源”)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自贸区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5 年,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清偿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前述 2.5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担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934,519.99 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933,326.35 万元(包含因开展海外海工业务,公司向子公司蓬莱大金提供的担保 1,487,842.5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233.49%,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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