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季建阳)
本人作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季建阳:
1979年4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硕士。历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会,每次董事会前都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度和客观独立的立场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亲自参加董事会
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
季建阳 6 1 5 0 0 否
2、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累计召开2次股东会,出席股东会2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是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就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审议。
公司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工作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
此外,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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