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内部监督、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投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对象涉及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九名董事中,有三名独立董事,达到了独立董事须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
2、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的管理框架体系包括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安环部、采购部、审计部、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管理中心、运营中心(下辖研发中心、生产管理委员会、体系部、销售部等),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3、内部监督
公司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具体包括:审查各子公司、各部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审查各子公司财务报告;对经理人员执行离任审计;审查和评价各子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充分性和执行情况;协助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
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审计部独立于管理层,按照审计工作计划,通过开展常规项目审计、专项流程审计等工作,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将评价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建议。
4、人力资源
公司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培训、升迁、调岗、薪酬、劳动纪律管理等实施统一管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通过《员工手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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