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6:34:23 股吧网页版
浙江永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孙奉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奉军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深入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奉军:生于 1972 年 4 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
程博士后,副研究员。曾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公司企业年金主管、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副研究员、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36)董秘、运盛(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67)副总经理兼董秘、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50)副总裁;曾兼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26)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80)独立董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46)独立董事。
自 2025 年 12 月起任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72)投资者关系总监。自 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
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孙奉军 8 2 6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三次,本人现场出席一次,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出席二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主持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等。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和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