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绍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董绍华先生,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北京市应急管理学科带头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城市能源安全与供给保障”带头人、北京市科协“氢能产业与安全”智库基地带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纪念奖章等奖项荣誉,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获“全国石油石化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近年来,获2018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27项,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22部,主持和参加国家及行业标准、团体标准50项,授权发明专利33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50余篇,其中SCI/EI 收录50余篇,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仪器专项等8项。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二级教授,管道技术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
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况
独立董 任职期 是否连续两次 任职期
亲自出 通讯出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次
事姓名 间会议 未亲自出席会 间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议 次数
董绍华 13 13 13 0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亲自参加并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及2025年度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方案。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审核了关于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及续聘会计师等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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