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管工作,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增加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审计活动的执行部门。审计部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沟通表达能力。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审计部负责人不得无故撤换。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审计业务培训,不断增强专
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配合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依法审计,坚持原则,重视证据,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内容和职责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内控审计、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
财务审计,主要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预算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内控审计,主要是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审计,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的重点为公司(含子公司)采购和销售环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责任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任期的履行职责情况、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责任、管理责任、绩效责任和法纪责任;离任(离职)审计原则上应于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审计;
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或公司负责人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包括工程项目审计、合同审计和其它专项审计等。
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
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董事会要求对公司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五)为评价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开展专项审计;
(六)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在审计期间,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在审计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三)开户银行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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