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20:04:06 股吧网页版
通鼎互联:2025-0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9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配套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股东大会”改“股东会”、“监事会”改“审计委员会”或仅删除“监事会”、“监事”的调整等,未在表格中对照列示。

2、删除“第八章监事会”的内容;删除原制度“第六章董事会秘书”的内容,将部分条款合并至“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类型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维护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修改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 公司由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

修改

体变更设立,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 体变更设立,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
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苏州市工商 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苏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20584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000025357 的营业执照。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714102279K。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