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 人,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 人。
(7)2025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453.50 万元
(8)2025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92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
律处分 3 次(涉及 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为做好公司年报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或现场会议等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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