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经全体委员充分讨论及分析,现就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公司员工意见。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建立健全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
康、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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