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要点:
1、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设置职工董事条款,公司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3、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
4、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部分字词和条款内容等按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删除或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由河北华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省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河北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华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
照。 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省沧
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30000752446136W。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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