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
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3197 号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隆股份”)2025 年度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众会字 (2026)第 03189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佳隆
股份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佳隆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佳隆股份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佳隆股份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佳隆股份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佳隆股份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2 日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55,713.54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3,260,400.00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 -
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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