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众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
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
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9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
币 9,758.06 万元。众华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众华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经审计,众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5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5 日和 2026 年 3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远程和现场
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和审后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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