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公司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重要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全资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126家(其中第一层次合并主体6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民用爆破器材、爆破服务以及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等主要业务及日常生产经营的主要方面。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安全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信息系统控制风险、质量控制风险、现金流风险、期货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以公司的上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缺陷重要程度 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1.错报(包括漏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重大缺陷 2.错报(包括漏报)>净利润的 5%;
3.错报(包括漏报)>资产总额的 5%;
4.错报(包括漏报)>净资产的 5%。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1.营业收入总额的 3%﹤错报(包括漏报)≤营业收
入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2.净利润的 3%﹤错报(包括漏报)≤净利润的 5%;
3.资产总额的 3%﹤错报(包括漏报)≤资产总额的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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