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履历情况
郑家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0 月出生,1985 年重庆大
学采矿工程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11 年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
学技术奖一等奖 2 次、二等奖 4 次,国家信息中心一等奖 1 次、二等奖 2 次,中
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国家信息中心奖优秀设计奖等。
198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工业普查办公室
职员、长远规划办职员、技经室职员,北京三友化妆品厂销售科科长,有色技经院行业信息网副秘书长、行业信息室科长,鲁能软件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北京金之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务,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溯源安泰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并就相关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在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与了全部
会议,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所出席的 6 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关联交易等重要事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与公司管理层就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相关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
本人作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审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了解公司可持续发展重点成果,审议了公司《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交易事项等进行了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1、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年度内,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投
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关注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评价,收集投资者意见,必要时向公司进行反馈并给出合理建议,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工作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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